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关于教师申请“双师型”资格认定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2-19浏览次数:3

各二级教学及科研单位:

  根据《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关于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附件1)的有关规定,现将教师申请“双师型”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2016-2017、2017-2018、2018-2019学年,每学年课堂教学不得低于108课时(不含专题讲座、指导毕业论文和毕业实习等),“双肩挑”人员不得低于54个课时;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和中级职称。同时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来源于与本专业相关的行业、企业、科研机构且工作年限不少于两年;

  2、近五年参加企业实践达到一年及以上;

  3、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其它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与本专业相关的二级及以上技能资格证书或中级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获得市级及以上技能考评员资格证书;

  5、近五年承担横向课题人员经费累计达到60万元及以上(工学学科)或30万元及以上(理学、经管、艺术学科)或15万元以上(文科);

  6、近五年取得授权发明专利2项及以上,或者取得软件著作权2项及以上;或者具有市级及以上获奖作品2项及以上;

  7、指导学生获得国际性学科竞赛与国家级重要大赛全国奖项的前三等次,省部级奖项的前二等次(以纳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2017年〈中国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暨学科竞赛评估结果〉(附件2)中的19项赛事为准);

  8、被授予社会公认的人才称号。(参照上海高校分类评价指标〈应用技术型〉(附件3)中的界定);

  9、科技成果转化到校经费20万元及以上。

  二、申请范围

  学校在编在岗专业教师。非专业教师(含实践课教师)参照执行。

  三、申请与审批程序

  1、2月21日——2月27日 个人申请,填写《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附件4),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2月28日——3月8日,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审核推荐,填写《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汇总表》(附件5),材料提交人事处。

  请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认真做好审核工作,并于3月11日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含佐证材料复印件,部门审核后盖章)一份交至综合楼1205室,电子版发至:dlzhu@sspu.edu.cn。联系人:朱丹丽、周振武,联系电话:50217813

  人事处

  2019年2月19日

  附件:

  1、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关于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

  2、2017年《中国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暨学科竞赛评估结果》

  3、上海高校分类评价指标〈应用技术型〉中人才称号的界定

  4、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

  5、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