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5 供稿: 分享至:

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机关及直属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精神,促进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传播,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推动本市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市委宣传部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决定,联合开展上海市第十五届(2018—2019)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中共上海市委领导下开展的本市哲学社会科学最高奖项。获奖成果必须体现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理论联系实际,在理论研究上有创新,在学术研究上有创见,在学科建设上有建树,在现实生活中有意义,具有较高学术水平或应用价值。

  优秀成果评选重点支持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的研究,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的优秀成果,重点支持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研究的优秀成果,以及关于我国和上海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重大问题研究的优秀成果。

  二、评选范围

  凡本市学术单位在编及退休的作者在规定时间内产生的研究成果,包括著作(专著、编著)、工具书、古籍整理、图集、年鉴、论文等。各奖项类别的具体范围和申报要求详见附件1。

  三、奖金额度

  各奖项奖金额度为:学术贡献奖,20万元/项;党的创新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学科学术优秀成果奖,著作类特等奖5万元/项、论文类特等奖3万元/项,著作类一等奖3万元/项、论文类一等奖1万元/项,著作类二等奖1万元/项、论文类二等奖0.5万元/项。

  四、申报程序

  1、本届评奖实行网上申报,我校限报5项。

  2、请以我校为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于2021年10月15日起登录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网http://pj.sssa.org.cn,按要求完成相关材料的填写申请和上传,将打印《申请表》、《评审表》及相关成果原件(一式一份)交至所在部门,由各部门连同排序好的申请汇总表(附件2)统一交至科研处。

  3、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版以“成果名称+所在部门+申报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形式存储,由部门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kyjh@sspu.edu.cn。

  4、我校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11月3日15:00。科研处将按照规定组织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校内评审,择优推荐。

  联系人:黄俊奇、张梦婷  电话:50217734

  科研处

  2021年10月15日

  附件1:关于开展上海市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附件2:上海市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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