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机关及直属各部门:
现将2025年度上海产学研合作优秀项目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奖项授予通过产学研合作取得的、已实现产业化应用的、为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项目。项目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创新奖3个等级;做出特别重大贡献的,可以授予特等奖。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导向的;
2、产学研合作目标清晰,分工明确的;
3、成果必须由产学研合作产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无权属争议的;
4、项目验收原则上不超过5年;
5、项目投入实际运用原则上不少于2年;
6、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对行业技术进步或区域发展有积极推动作用。
(二)候选对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项目的总体技术方案设计,关键技术和疑难问题的解决中做出重要技术创新的;
2、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产品推广应用和实现产业化过程中做出重要贡献的;
3、在产学研合作组织、管理、机制等方面做出创新性贡献的。
(三)不得申报的情形
1、凡存在知识产权以及有关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争议并正处于诉讼、仲裁或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程序中的;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的项目,如动植物新品种、食品、药品、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等,获得主管行政机关批准未满两年的;
3、已经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者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奖的成果,对上述获奖成果基础上进行再次开发的除外;
4、已经获得国家或者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产学研奖的成果;
5、已获项目奖的前三完成人再次申报项目奖前三完成人应当间隔一年;当年度项目奖申报项目的完成人,不能再次作为当年度其他推荐项目的完成人;
6、已获项目奖特等奖、一等奖的产业化单位再次申报项目奖应当间隔一年;
7、同一单位内部应用于同一种(类)最终产品的多项合作,不得分别申报项目奖。
三、申报程序
1、我校可作为牵头单位直接推荐申报。
2、项目主要完成人登录科促会网站(https://www.tt91.com),在“产学研奖--奖项申报--上海产学研合作优秀项目申报”栏目,进行申请人注册。然后登录系统,进行网络填报。
3、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书面申报材料3套(申报书和附件材料的合订本);申报书主件及附件的电子文档通过网上提交。
4、申报系统开放时间:6月1日9时至6月30日18时,学校书面材料于7月7日12点前由所在学院统一提交至科研处。
5、学校联系人:黄俊奇,50217734或企业微信。
附件:1、上海产学研合作优秀项目奖申报书(2025年).docx
科研处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