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宣布,支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为长三角区域发展带来新的机遇,也为长三角区域教育合作交流提出了新的要求。为响应国家战略需要,全面贯彻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落实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任务,深化长三角地区教育合作与交流,做好2020年度长三角教育协作发展工作,现正式启动2020年度探索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教育领域新机制试验项目。
请各相关单位根据本单位2020年度长三角教育协作发展工作计划,提出申报项目,并填写《2020年度探索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教育领域新机制试验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一式八份,于9月27日前书面报送至市教委,同时发送电子版文件。市教委将对入选项目予以适当支持。
申报的合作项目应当以国家战略要求和发展规划为引领,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紧扣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长三角地区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发展需求,着力开展新机制探索攻关;坚持更高起点、更高质量,着力形成有显示度、有示范性的新机制成果;坚持排头兵、先行者的导向定位,着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应当围绕但不限于如下主题进行申报:
1.高等教育领域创新合作路径。重点围绕产学研协同、科技成果转化、创新人才培养、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等问题开展探索与研究,着力在科研创新协同攻关、学生互换和学分互认、特色高校联盟建设、联合评估认证及专家资源共享、创新创业教育合作交流、思政教育平台打造、终身学习资源协作等方面形成实践成果。
2.基础教育领域协商共进机制。重点围绕教育教学管理体制创新、课程改革与联合教研、学生评价与质量评估等问题开展探索与研究,着力在有影响力的特色论坛建设、校外实践与研学资源双向开放、青少年重大赛事组织、远程教研平台及资源共享、重大政策研制协商等方面形成实践成果。
3.职业教育领域协同发展平台。重点围绕区域联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问题,着力在调整优化院校和专业布局结构、技术技能人才跨区域协同培养、多元参与的职业教育集团建设、优质教师及课程资源共享平台、高水平技能竞赛及展示平台建设等方面形成实践成果。
4.队伍建设领域联动协作计划。重点围绕青年教师培养、干部互访交流、专业机构作用发挥等问题,着力在名师名校长跨区域带教、骨干教师和后备干部挂职交流、教师队伍联合招聘与联动培养、高质量网络课程与研修基地资源共享、岗位及专业标准联合研制、专家联合评审与认证资源库建设、岗位技能赛事组织等方面形成实践成果。
5.共建区域教育现代化推进机制,重点围绕教育现代化监测、教育综合改革推进、基础教育质量提高以及民办教育发展等问题,形成长三角引领带动全国教育现代化发展的基础蓝本和指标框架。
申报的合作项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体现区域性。项目实施以上海地区申报单位为主,项目参与主体至少覆盖长三角地区2个以上省份。
2.体现对接性。项目要对接国家战略要求,体现长三角区域发展以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内在需要。
3.体现延续性。项目要有一定工作基础,已实施运作了一段时间或者已启动前期实质性筹备工作,实施条件比较成熟。
4.体现特色性。项目要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有利于该领域的协同合作、联动发展。
5.体现导向性。在课题研究类、活动论坛类、共享平台类及协作机制类等四类长三角教育协作项目,重点鼓励某教育领域交流协作体制机制的构建与不断深化。
市教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最终支持项目及支持经费,反馈各相关单位。评审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人:何 斌 13501794653
王秀军 13761856119
闫 伟 18116286153
联系地址: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茶陵北路21号)
联系邮箱:csjjyxmb@163.com
附件:2020年度探索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教育领域新机制试验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