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校长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3-06浏览次数:3

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机关、直属各部门:

  根据《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校长奖评定办法(修订)》(附件1)规定,2022-2023学年“校长奖”评选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在2023年3月22日之前(主要为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22日),在相关领域取得优异成绩,为学校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师生个人或集体。2023年4月至8月期间产生的候选项目纳入下一学年评选。

  二、申报要求

  按照校长奖评定工作流程(附件2),自行申报可由个人或集体申报至所属学部学院和部门,或组织申报由校部、学术委员会、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提名。

  申报人/集体将申报项目所涉相关信息填写至《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校长奖申报表》(附件3),并与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一起,于3月22日之前提交至申报人/集体所属部门进行初审。

  申报人/集体所属部门请将汇总后的《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校长奖申报表》(含所属部门初审意见原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于3月27日之前,将教职工个人/集体项目(以第一作者身份)申报至人事处,学生个人/集体项目(以第一作者身份)申报至学生处。人事处、学生处进行组织审核并产生候选人名单于3月29日提交至校长奖提名小组。

  学校将依据规定程序评选出本学年度校长奖获奖项目及人选,并予以表彰和宣传。

  特此通知

  联系人:

  校办:孙金懿(sunjinyi@sspu.edu.cn,二工大智慧校园微信)

  人事处:邴乃慈(ncbing@sspu.edu.cn,二工大智慧校园微信)

  学生处:吴思伟(swwu@sspu.edu.cn,二工大智慧校园微信)

 

  附件1:《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校长奖评定办法(修订)》

  附件2:校长奖评定工作流程

  附件3:《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校长奖申报表》

  校长办公室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