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机关及直属各部门: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做好2025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的要求,2025年度上海市晨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二级单位根据项目的条件和要求,认真组织教师申报。现将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及条件:
1、资助对象:30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及以下职称,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本市高校在编在岗教师。
2、研究年限:24个月。
3、经费额度: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6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2万元。
4、艺术学专项:鼓励艺术类青年教师开展科学研究,艺术创作研究,展演交流,出版具有文化积累价值的作品集、专著、音像制品等成果等。
二、注意事项:学校安排
我校申报名额为2+1(艺术专项),各二级单位于2025年10月10日(星期五)11:00前,在科研管理系统中提交本单位申报项目申请书和排序汇总(限额2项),不接受个人报送。学校拟在10月11日左右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遴选,请申报者准备好5分钟PPT(参照评分表要求),必须本人亲自参加评审答辩。
申报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科研处
2025年9月26日
附件 1:晨光计划申报书(2025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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