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校内招聘”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8 供稿:人事处 分享至:

  依据“校内人员流动管理办法”,根据岗位设置和二级单位工作需求,经审核,公布2018年“校内招聘”岗位(见附件)。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工作节奏:

  1)5月11日前应聘人员填写校内人员调动应聘申请表,经二级单位同意后,交人事处;

  2)5月16日前进行协商审核,必要时组织面试;

  3)根据管理权限,本次校内招聘岗位需通过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2、应聘人员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指校正式在编在岗教职员工)须征得所在二级单位的同意,并协商好相关工作交接等事宜;

  2)应聘人员须具备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管理知识与能力,或专业知识与技术能力;

  3)受聘人员需符合或自愿变更为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编制性质(专技岗、管理岗)。

  联系人:校人事处沈天虹、顾鑫。


附件1:校内人员调动申请表.doc

附件2:2018年“校内招聘”岗位一览表(更新).docx


  校人事处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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