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准封闭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8 供稿: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分享至:

  为进一步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校园安全稳定,根据本市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学校实施校园准封闭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1. 3月18日上午8:00起,金海路校区转入准封闭管理。

  2. 继续有序开展线上教育教学活动。师生按课表安排开展线上教学。鼓励有条件的教师居家线上教学。教务部门加强教学管理,做到线上教学与常规教学同质等效,确保线上教育教学质量。

  3. 在本市有固定住所的学生,可以申请居家开展在线学习,经学校批准后有序离校,离校申请、审批流程不变。在校学生不出校,暂停校外实习,相对固定学习、生活空间,宿舍之间不串门。

  4. 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机关职能部处、直属部门在保证工作的前提下,可根据需要合理安排相应工作人员分批到岗办公,做好每周轮值排班。全体中层干部及员工保持通讯方式24小时畅通,做好各项应急和服务保障工作。

  5. 师生员工减少流动,离校人员非必要不进校。因工作需要确需进校的人员,由学校防疫专班审批。外来人员原则上不进校,进校须严格审批并须全程佩戴口罩。严格落实核验身份、检测体温、查看健康码和行程卡等措施。

  6. 校内学生按照住宿地点实施网格化、单元化管理。校园内人员流动做到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避免人员聚集。

  7. 校内全体师生员工每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校外师生员工按照社区管理要求。

  8. 继续坚持每日一报。同住人员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学校。

  9. 继续做好在校园内外的自我防护,做到“一米线”“三件套”“五还要”等措施。

  10. 校内24小时热线电话50214090;24小时医疗值班电话13167205880;心理热线QQ:198578940。

  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各级工会和共青团组织要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优势,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各级领导干部必须靠前指挥,无论居家还是在校,都应该坚守岗位,落实防控要求。

  学校将根据上级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调整防控措施。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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