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级班级心理委员培训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11-11浏览次数:3

各学部(院):

  根据《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1〕10号)、《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党〔2018〕4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加强对大学生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充分发挥心理委员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危机干预中的作用,帮助心理委员提升胜任力,现定于近期举办2021级班级心理委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学部院2021级班级心理委员,朋辈总站和分站新任干事,班干部、寝室长等欢迎参加

  二、培训时间

  2021年11月

  三、培训安排

  本次培训分为理论学习、实践活动和考核环节,详见附件1《2021级班级心理委员培训及考核安排表》。

  四、培训要求与考核

  1、各学部院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心理专员作为指定负责人做好学部院班级心理委员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1)11月15日前,心理委员完成《2021级心理委员通讯信息表》登记,并加入“sspu心理委员群2021年”微信群。

    

  (2)11月15日前,登陆超星学习通平台,考核环节将通过超星平台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