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采购方式调整(第三次)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9-15浏览次数:0

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机关、直属各部门:

  根据教委财务处、市财政有关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指标调整及特殊采购方式审批事项的要求,现就启动学校2021年度采购项目受理及预算调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口设备申报事项

  采购预算中涉及进口设备采购的,需填写《进口设备申请表》(附件1-2),根据填报要求进行填写。

  二、单一来源采购申请

  400万元以上的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需填写《单一来源采购申请表》(附件1-3),根据填报要求进行填写。

  三、项目线下采购申请

  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需要去建交委平台招标的工程项目,需填写《项目线下采购申请表》(附件1-4),根据填报要求进行填写。

  四、政府采购临时编号申请事项

  货物类、服务类及工程类项目预算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且采购品目不属于政府采购电子集市的,以及采购方式由集市采购转为集中采购的,无论何种性质,需填写《政府采购临时编号申请表》(附件1-5)。

  五、采购方式“集市”转“集中”变更申报事项

  采购预算中涉及政府电子集市采购的,应按照《上海市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附件2)中的品目进行采购。

  若电子集市采购平台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采购方式由集市采购转为集中采购,需填写《集市采购转集中采购申请表》(附件1-6)。

  六、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项目负责人、经费管理部门认真核对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如需申报请抓紧办理。本次申报为2021年度开放的最后一次申报窗口,逾期将无法办理

  2.请各经费管理部门于2021年9月18日16:00前将汇总版电子材料发送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邮箱(zbgl@sspu.edu.cn)。纸质材料由各经费管理部门或预算单位统一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3.需要申请集市转集中的计算机类产品,申报前务必与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确认具备采购条件后方可申报。

  4.各单位如需了解本部门年度预算经费情况的,请与财务处联系。

   

  联系方式:

  王老师(资产处)50216493

  张老师(财务处)50216482

   

  附件1:政府采购申请表

  附件2:上海市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