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第二轮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1-09浏览次数:3

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机关及直属各部门: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总体工作部署,现将2021年度项目申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接收

  1、 2021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2、除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3、 2021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项目获批准后,应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二、申请人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和《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于2021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请注意:2021年,在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继续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的基础上,将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包括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纳入“包干制”试点范围,申请人在申请上述两个类型项目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请人应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4、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我校申报安排

  1、即日起—2021年1月14日,申请人凝练申报主题,确定研究团队,准备申报材料;如没有账号,请将本人姓名、职称、所在二级单位、电子邮箱、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发送至kyjh@sspu.edu.cn申请开通账号,邮件主题请标明“申请国家自然基金账号+姓名”;

  2、2021年1月15日—2021年2月28日,申请人通过本人基金委系统账号登录将以准备的申请材料在线填入基金委系统,并邀请熟悉的同行专家进行评阅后修改;各二级单位在此时间段内自行安排评审的具体方式时间节点;

  3、2021年3月1-10日,申请人完善申报书,完成网上提交;

  4、2021年3月10—17日,科研处进行形式审查,完成退回修改,网上提交;

  5、2021年3月17日,重点项目、优青项目、青年项目、面上项目等无纸化项目的申请人在线提交并打印申请书纸质版(一式1份、须有水印、无需签章)后连同《2021年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形式审查表》由各二级单位统一交至科研处;其他类型项目的申请人在线提交并打印申请书纸质版(一式2份、双面打印、须有水印、签章齐全)后连同《2021年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形式审查表》交至科研处。所有类型必须电子版与纸质版版本号一致。

  四、其他

  (一)2021年申请代码进行全面调整,不再设置三级申请代码,部分项目申请要求有较大变化。请申请人认真阅读《指南》和相关通知通告,及时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二)《指南》于2021年1月初发行,并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申报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李霞,李欣 电话:50217734  E-mail:kyjh@sspu.edu.cn

  科研处

  2021.1.8

      附件:2021年度国自然形式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