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关于开展2020年度岗位晋升(定级)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09-06浏览次数:7

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机关、直属各部门:

  根据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实施细则,以及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思想品德考察办法和教育教学考察办法,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度岗位晋升(定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一)申请对象为2020年12月学校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学校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分别纳入相应岗位聘任管理。

  (三)申请人员任职年限可计算到2020年9月30日(任职年限为任现岗位等级以来在编在岗、考核合格的实际工作年限)。

  (四)2021年3月31日前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属于本次申请范围。

  二、实施细则

  (一)管理岗位晋升按照《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管理岗位聘任实施细则(2014年修改稿)》执行。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及有关规定设置,学校只受理七级及以下管理岗位。

  (二)专业技术岗位晋升按照《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师岗位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定级)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执行。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条件按照上海市教委《上海市高校教师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任职条件(口径)》精神执行,学校考察评议通过后,拟聘人选推荐上报市教委,参加市教委组织的专家评议。

  (三)工勤技能岗位晋升按照《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聘任实施细则(2014年修改稿)》执行。目前技术工二级及以下无空岗。

  三、申报时间及程序

  1、9月18日前 个人申请,向所在部门提交《岗位晋升申请表》(附件表1.1、1.2)及相关证明材料(取得的业绩须自任现岗位等级以来至2020年9月30日);

  2、9月19—25日 部门成立岗位聘任工作小组,下设思想品德考察小组和教育教学考察小组,按文件精神对申报材料审核、公示,对符合条件的应聘对象进行思想品德考察、教育教学和工作实绩考察,并提出聘任意见(机关和直属部门、文理学部和艺术教育中心分别合并考核聘任表决)。

  3、9月26日起 人事处组织工作小组审核材料并予以公示,学校岗位聘任委员会进行考察和聘任,对聘任结果进行公示。

  请各部门于9月26日之前将《岗位晋升申请表》(附件表1.1、1.2)、《岗位聘任情况汇总表》(附件表2)、《思想政治表现考核表》(附件表3)、《教育教学、工作实绩表现考核表》(附件表4)、《岗位聘任表决汇总表》(附件表5)与佐证材料一起交到人事处,《岗位聘任情况汇总表》(附件表2)电子版发至邮箱sjlu@sspu.edu.cn。

  联系人:路姝娟、周振武

  联系电话:50217813

  人事处

  2020年9月5日

 下载:附件.rar 

      附件(文件):

  1、《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管理岗位聘任实施细则(2014年修改稿)》

  2、《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师岗位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定级)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

  3、《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聘任实施细则(2014年修改稿)》

  4、《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思想品德考察办法》

  5、《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教育教学考察办法》

  6、《上海市高校教师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任职条件(口径)》

  附件(表格):

  1.1-《专业技术岗位应聘表》

  1.2-《管理岗位应聘表》

  2-《岗位聘任情况汇总表》

  3-《思想政治表现考核表》

  4-《教育教学、工作实绩表现考核表》

  5-《岗位聘任表决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