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度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07-02浏览次数:1

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机关及直属各部门:

  上海市哲社办发布《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指南》。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具体见哲社办网站(http://www.sh-popss.gov.cn/newsInfo.asp?idval=7178)。现将有关重点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助类别

  2020年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课题设两类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面向全市公开招标,公平竞争,择优立项。一般课题资助经费为每项8万元,青年课题资助经费为每项6万元。

  二、 申报条件

  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上海市工作或者居住;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7月31日后出生)的青年科研人员可以申请青年课题;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自主确定研究团队,但必须征得参与人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未获得博士学位的科研人员可直接申报一般课题或青年课题,不再要求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申请资格不符合《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

  (2)选题不符合《课题指南》要求,不具有重要研究价值的;“课题论证”明显简单草率,填写内容有明显缺项的;无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与所申报课题无关的;申请书填写内容(包括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基本情况、前期成果等)不实、弄虚作假,或相关成果存在署名等知识产权争议的。

   (3)申请人主持的各类国家级和省部级研究项目在2020年7月31日前未获得结项批复的(以结项证书日期为准)。

   (4)申请人主持的各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市社科规划课题被撤项或终止处理且尚在资格限制期内,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

   (5)未按照《申请书》规范填写纸质表格和打印装订的。

   (6)未按照“课题申报管理系统”要求进行实名认证,或提交的证件信息与用户注册时不符的。

   (7)未按照“课题申报管理系统”要求在线填写数据,或填报数据与报送的纸质《申请书》“数据表”内容不一致的。

  三、 申报办法

  1.课题采用网上填报方式,申报者须在网站的课题申报管理系统中注册个人用户(已注册用户直接登陆系统即可),完成实名认证(7月20日前,以便科研处审核),补充(更新)个人资料,填写课题申报数据,将系统自动生成的课题申请书打印装订。申请书必须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课题申报从即日起,网上提交校内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 其他要求

  1.课题申报范围和限项要求,具体见课题指南

  2.申请者应认真阅研《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五、 联系方式

  申报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李霞,李欣 电话:50217734  E-mail:kyjh@sspu.edu.cn

  科研处

  2020.7.2

  附件:《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