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暑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06-28浏览次数:2

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机关、直属各部门:

  2020年暑假将至,为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根据市教委、公安部门关于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的要求以及学校关于暑假学校安全和防疫工作的部署,对今年暑期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继续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和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放假前要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提醒师生员工遵循校园防控规定,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安全防范能力;师生员工的手机、电脑等贵重物品,须由本人自行保管好;离开办公室、实验实训场所、宿舍等区域前,要管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气源,确保安全。

   二、暑假期间恰逢防汛、防台的重点时段,各部门须在放假前做好防汛、防台的准备工作,做到人员、物资和预案的“三落实”,确保通讯保持畅通。保卫处特别提醒:暑假期间,机动车辆请勿长时间停在地下车库,确保安全渡过汛期。

  三、暑期外出要将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特别要关注疫情防控形势、天气状况,重视交通安全,不要乘坐无证、无照人员驾驶的车辆、船舶等交通工具。外出时应遵守各场所的安全管理规定,服从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远离拥挤人群,以免发生失窃和踩踏等事件。不在安全状况不明的水域游泳、嬉水,谨防发生溺水事件。

  四、谨防网络电信诈骗、“校园贷”类案件。犯罪分子利用短信、电话冒充公、检、法、银行工作人或谎称领导、老师、同学、同乡、亲戚进行诈骗;通过推销文具、化妆品,或银行卡安全账号转账等形式骗取金钱财物;盗用QQ、微信等网络账号进行诈骗等。广大师生应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切勿轻信陌生人的谎言;理性辨别,不在高利率平台进行“校园贷”式贷款消费。 

  五、门卫和宿舍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学校的规定,认真做好暑假期间出入校门、学生宿舍区域人员、车辆的验证、登记工作,并加强对校区和学生宿舍区的安全巡查。

  六、留校学生须服从宿舍管理,宿舍内严禁使用各类违章电器,严禁留宿外来人员。违反规定者,将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七、留校学生外出前应告知辅导员自己的去处和返校时间,以便及时掌握同学的情况。对可能出现的不安全苗子,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并及时上报学部(院)和学校。

  八、暑假期间,校内(包括学校所属的各校区)的建筑、装修、施工、办班、培训、讲座(特别是外来人员在学校举办的讲座)、体育比赛等各项活动,须在放假前到保卫处办理相关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否则一律不准进入校园。教职工来校必须出示有效证件,配合安保工作人员的工作。

  九、各部门放假前要对所管辖区域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安全自查报告于7月1日前交至保卫处。保卫处将于暑假前对相关部门进行专项安全检查。

  十、暑假期间,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机关、直属各部门要加强假期安全值班(含电话值班),坚守岗位,认真做好值班登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及时向部门领导、学校总值班和保卫处汇报。暑期值班表(加盖公章)于7月1日前送保卫处。

  校总值班电话:50217410

  校保卫处电话:50214974

      保卫处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