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03-12浏览次数:0

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机关及直属各部门: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http://stcsm.sh.gov.cn/P/C/163583.htm)。

  一、征集范围

  专题、面上项目

  评审方式:通讯评审。

  支持目标:为加强上海市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鼓励自由探索,培育科技创新人才,使本市科学技术的发展具有巩固的基础和足够的技术储备。

  执行期限:2020年7月01日到2023年6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20万元。

  项目责任人要求:2018年度和2019年度连续两年作为项目责任人申请基金未获资助的,2020年度暂停申请一年。

  专题、原创探索项目

  评审方式:第一轮通讯评审、第二轮见面会评审。

  支持目标:进一步引导和激励优秀青年科研人员提出学术新思想,开展探索性与风险性强的原创性基础研究工作,加速实现引领性原创成果的重大突破。

  执行期限:2020年7月01日到2023年6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50万元。

  项目申请人要求:年龄未满40周岁(1980-01-01及以后出生)。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 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同时应避免和2020年度申报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内容完全重复)。

  2. 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3. 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等书面材料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4.为提高申报项目质量,2020年度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行单位遴选,择优申报。我校额度为:面上项目4项,原创探索项目1项。其中原创探索项目在填写“承担单位意见”时,需阐明项目的原创性,并说明单位对该团队的支持情况等,相关内容将作为项目评审的重要参考。每位项目申报人申报面上项目和原创探索项目,合计限1项。

  5. 已作为项目责任人主持国家级或省部级在研项目共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6. 为让疫情防控一线的科研人员专心从事疫情防控工作,后续将对上述人员安排专门时间申报,请申报部门务必真实准确填写《抗疫一线科研人员申请汇总表》(样稿附后),于3月30日前发送至邮箱kyjh@sspu.edu.cn。此类申请应符合有关申报条件和要求,并纳入单位申报限额,具体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三、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申请人直接通过域名http://czkj.sheic.org.cn/进入申报页面;或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gov.cn)-一网通办-利企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链接进入申报页面。【账户注册】转入注册页面进行账号注册(我校学校代码为42502641-7);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按提示完成“上海科技”用户账号绑定,再进行项目申报;【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三、申报方式

  1.请申请人填写离线版申请书和汇总表(见附件)提前交至所属二级单位,各二级单位于3月31日前将择优推荐的申请书(原创探索项目同时含阐明项目原创性的说明附件)、汇总表(面上项目和原创探索项目分别排序)以及本单位组织遴选情况报告(包含组织申报情况、遴选模式以及排名情况)发送至kyjh@sspu.edu.cn,逾期不予受理。学校将分别择优推荐4项面上项目和1项原创探索项目至上海市科委。

  2.获得学校推荐的申请者于2020年4月3日前完成在线提交,学校将对系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无误后再正式提交。

  3. 申请项目填表时所需的学校基本信息,请登录科研管理信息化系统-科研办公-通知公告-查询“上海市科委项目申报依托单位(学校)基本情况表”下载参考。

  申报过程中如有其它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李欣,李霞  电话:50217734(开学后) E-mail:kyjh@sspu.edu.cn

  科研处

  2020年3月11日

  附件:

  1.《抗疫一线科研人员申请汇总表》.doc

  2.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可行性方案

  3.2020年度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