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01-08浏览次数:2

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机关及直属各部门:

  近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国科金发计〔2019〕76号),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

  1. 2020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2.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其他类型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3. 2020年自然科学基金委继续扩大无纸化申请范围,在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实施无纸化申请的基础上,将面上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申请以上类型项目时,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科教〔2016〕19号)《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国科金发财〔2018〕8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9〕31号)(以下统称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于2020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请注意:2020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申请人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实施无纸化申请的项目除外),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4.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初审结果公布

  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于2020年4月29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五)申报工作安排

  1、申请人如无申请基金委系统账号,请于2020年1月15日前将本人姓名、职称、常用邮箱、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发送至院部科研负责人申请开通账号;申请人通过本人原有基金委系统账号登录在线填写提交申请书;已经承担过国家基金和已经申请过国家青年基金的老师在基金委系统里已经有账号,请用原有账号登录。

  2、2020年1月-2月25日,各学院/部根据教师申报情况,自行分学科、专业进行培训、初审,完成学院层面把关。

  3、2020年2月26日15:00前,院部提交修改后的申报书,科研处进行形式审查,同时请相关校内外专家对申请书进行二次审核,审核后将申请书再次退回申请人修改,并将专家审核意见反馈至申请人。

  4、2020年3月13日,重点项目、优青项目、青年项目、面上项目等无纸化项目的申请人在线提交并打印申请书纸质版(一式1份、须有水印、无需签章)交至科研处;其他类型项目的申请人在线提交并打印申请书纸质版(一式2份、双面打印、须有水印、签章齐全)后交至科研处。所有类型必须电子版与纸质版版本号一致。 

    (六)其他注意事项

  2020年部分项目申请要求有较大变化,请申请人认真阅读《指南》,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 http://www.nsfc.gov.cn/

  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联系人:李欣、李霞,联系电话:50217734,联系邮箱:kyjh@sspu.edu.cn

  科研处

20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