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9-14浏览次数:0

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机关及直属各部门:

  全国哲社办近日发布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公告,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主要资助我国现当代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近现代以来的名家经典以及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的翻译出版。资助标准为:(1)学术著作类项目,一般项目为1000-1200元/千字,重点项目为1300-1500元/千字,单项成果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50万元。资助经费的具体分配由联合申报双方自行商定,我办按一定比例分别划拨启动经费至双方所在单位。(2)外文学术期刊项目,资助额度为每年40-60万元,每三年为一个资助周期。

  具体资助范围和申报要求见全国哲社办通知:http://www.npopss-cn.gov.cn/n1/2019/0910/c219469-31347070.html

  学校提交截止时间为10月11日11:00前(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具体程序如下:

  1.申请学术著作类项目,申请人应先与出版责任单位取得联系。出版责任单位按本公告规定的要求,依据相关学术委员会或内部评审机制,公平、公正甄选联合申报的申请人,重点考察和评估申请人的资质和各项能力,择优联合申报。对于非主译的项目申请人,出版责任单位要重点考察其项目研究能力、中外学术交往和协调能力、项目组织能力等。确定申请人后,双方就外译事务的各项分工协商达成一致,并自行签订《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分工合同》。

  2.申请者登陆全国社科工作办网站下载《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请书》(附件1)和《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2),用计算机填写。一式7份,含1份原件、6份复印件,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其他申请材料包括:

  (1)学术著作类成果,必须提供所翻译原著、翻译样章各6份(样章须为书目及核心章节且以中文计不少于1.5万字),《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分工合同》、与国外学术出版机构签订的出版合同或出版意向证明、国外出版机构法律证明文件、原著著作权人对该文版的授权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也可附上反映原著学术水平及其影响的相关材料。

  (2)期刊类成果,应提供近一年内出版的样刊一式6份,期刊出版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反映本期刊学术水平及其社会影响的相关材料;编委会成员名单及工作单位(国际编委含国籍)。其中,证明学术水平和社会影响的材料,必须含期刊所在学科国家级学会的证明,以及相关权威学术期刊评价平台纳入证明或影响因子评估证明。

  电子版申请书和汇总表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jh@sspu.edu.cn,纸质材料交至综合楼801室。

  联系电话:50217734 联系人:李欣  联系邮箱:kyjh@sspu.edu.cn

  科研处

  2019年9月12日

  附件:

  1.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请书

  2.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代码表

  4.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推荐选题目录(2019)

  5.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国外出版机构指导目录(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