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关于开展2019年本专科单项奖学金评定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5-10浏览次数:0

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机关、直属各部门: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职业导向的高等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激发学生学习热情,营造优良学风,鼓励学生刻苦学习、敢于创新、勇于担当、甘于奉献,根据《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沪二工大学〔2015〕104号)的相关规定,现启动我校2019年本专科学生单项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期间,在社会实践、文体竞赛、科技创新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2019年4月1日起取得的成绩纳入下一学年评定。

  考研奖学金:考取国内研究生的以学生档案室收到调档函为准,个人无需申报,统计截至时间为2019年6月10日;出境读研的,需网上提交录取通知书和签证页的扫描件并将相关复印件提交至学生事务中心,统计截至时间为2019年9月10日。

  基层就业奖:以就业办公室和团委提供的材料为准,统计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0日,之后产生奖项的纳入下一年度评定。

  二、申请条件

  学生申请所有单项奖学金均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道德品质优良,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3.学习勤奋,学风严谨,勇于创新;

    4.遵纪守法,履行公民义务;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合格,身心健康;

    6.未解除处分的学生不能参评。

  三、申请方式

  学生登录校园网首页“OA办公”,访问“学工系统”(建议使用火狐浏览器),点击“评优管理-奖学金管理-单项奖学金申请--已获得的奖学金”查看自己系统内已有(业务部门已认定并导入)的获奖情况,无需个人重复申请,也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

  若学生另有符合条件的获奖信息未在单项奖中列出,可以通过“添加单项奖学金”进行自主添加,必须上传获奖证书的扫描件或照片,且在5月21日前携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学生事务中心查验,再由职能部门进行网上审核。

  四、申请和受理时间

  网上查看及自主添加的申请时间:2019年5月13日-5月21日(考研奖和基层就业奖见第一点“申请对象”)

  纸质材料查验受理地点:学生事务中心(5月13日-5月21日)

  五、申请奖项

  1.社会实践奖学金

     (1)旨在奖励在实践活动、志愿服务、校园文化、社团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申请者在2018-2019学年内应无不及格课程。

     (2)申请依据和奖学金

  等级

  内 容

  金额(元)

  一等奖

  获得省部级荣誉称号的个人。

  500

  二等奖

  获得上海各委办局颁发的荣誉称号的个人。

  400

  三等奖

  获得校园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个人。

  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