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宝钢优秀教师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7-12浏览次数:0

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机关及直属各部门:

  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2018年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18〕2号)和《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见附件)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宝钢优秀教师奖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2、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编教师。

  3、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4、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5、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6、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每部门限推荐1名宝钢优秀教师奖候选人。

  二、推荐材料和时间要求

  1.部门推荐函1份(对人选情况、推荐意见进行说明)。

  2.宝钢优秀教师奖申报情况一览表(Excel电子表格)

  以上材料于2018年7月16日10:00前电子版发至学校人事处,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联系人:周振武、路姝娟

  电话:50217813

  邮箱:zwzhou@sspu.edu.cn

  附件:1.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

  附件:2.宝钢优秀教师奖申报情况一览表


  人事处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