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市属高校第六批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6-13浏览次数:0

各学部(院):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的通知》(沪教委高〔2014 〕43号),为进一步引导上海市属本科高校主动适应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强应用型本科专业内涵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市教委启动第六批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额度

  我校可申报2个专业。

  二、申报材料

  1.上海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申请表(见附件1)

  2.《项目预算申报书》(见附件2)

  3.“双证融通”实施方案》(见附件3);

  4.按照“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相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相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相对接”的原则研制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以及能力为本构建的课程体系;

  5.与一定行业地位、技术先进企业的战略合作方案;

  6.引入专业认证标准,有较明确的专业认证时间表;

  7.与国内外同类领先专业的比较分析等

  三、建设经费

  项目建设周期为三年,建设经费申报限额为500万元。《预算申报书》项目资金测算明细表中,按照2019~2021三年分列,其中2019年预算300万元、2020年预算100万元、2021年预算100万元。

  四、时间节点

  请相关学部(学院)618日下午16:00前统一提交以上材料的电子稿至zhouxiang@sspu.edu.cn。在此基础上,619日上午8:30在1号楼202会议室,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校级评审,并按照额度向教委择优推荐。请参评人员带好6份纸质申报材料及汇报PPT电子文件

  请学部(院)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确保申报材料质量。 

 (联系人:刘慧娟、周翔;联系电话:50217004;邮箱:zhouxiang@sspu.edu.cn

  附件1:《上海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申请表》

  附件2:《项目预算申报书》

  附件3:《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双证融通”实施方案》

  附件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属高校第六批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的通知》

  附件5:《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的通知》(沪教委高〔2014 〕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