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上海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5-18浏览次数:0

   为推进和加强实验教学工作,进一步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参照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相关要求,决定开展2018年上海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以下简称“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以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需要为宗旨,以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通过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培育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推动高等学校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教学中心建设与发展,实现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水平的不断提升。

  二、申报材料

  (一)书面材料

  关于实验教学中心建设的相关支撑材料(学校有关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的相关政策、保障措施、规章制度、建设成果等文件)。

  书面申报材料请用标准A4纸双面打印装订(一式四份),经学校审核后加盖公章。

  (二)电子材料

  1.关于实验教学中心建设的相关支撑材料(学校有关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的相关政策、保障措施、规章制度、建设成果等文件)(PDF格式,容量不超过50M)。

  2.实验教学中心情况视频材料。应包含实验教学中心实验仪器设备与环境全貌,典型实验项目内容等,反映实验教学建设基本情况。视频材料要求MP4格式,尺寸为1280×720,容量不超过200M,播放时间长度不超过10分钟。

  (三)网站材料

  申报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需建设有独立的网站。网站信息包括中心建设整体情况介绍、中心环境与设备全貌、教学资源建设、师生互动交流、相关政策措施和规章制度、实验教学计划、实验项目和实验课程信息等内容。同时提供信息化管理平台访问途径,以便于评议专家客观评价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成效。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6月15日之前二级教学单位将相关材料并提交至教务处。

  联系人:徐闻杰

  电话:50215021*8009

  邮箱:wjxu@ssp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