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市2018年“学分认可型双证融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5-14浏览次数:0

各二级教学单位:

  上海市教委已发布2018年度“学分认可型双证融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校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学分认可型双证融通”项目是指本市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开设的学历教育课程,经认定其内容达到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部分考试项目要求的,在学历教育学生取得相应课程的学分后,学校可组织学生凭上海市终身教育学分银行(以下简称“学分银行”)成绩证明,向本市职业技能鉴定部门提出免考证书理论知识申请。经审核,市职业技能鉴定部门给符合要求的学生办理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理论知识免考手续。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式

  根据目前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项目梳理情况(附件1),各二级教学单位按照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内容和要求(见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网,网址:http://www.12333sh.gov.cn/sosta/2014jnjd/sy/qt/201502/t20150227_1197797.shtml)与开设的学历教育课程的教学内容和要求进行对照分析,选定可替代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理论知识考试的若干门课程,填报《“学分认可型双证融通”项目申报表》(附件2),进行项目申报。

  (二)时间节点

  1.  5月18日之前各二级教学单位填写《职业技能鉴定项目与相关专业对应表》(附件3),并提交至终身教育处。

  2.  6月29日之前二级教学单位填写《“学分认可型双证融通”项目申报表》,并提交至终身教育处(纸质申报表二份、电子文档),

  3.  根据上海市教委通知,各二级教学单位于下半年参加学分银行管理中心的项目申报陈述和答辩。

  联系人:张永红

  电话:50211039

  邮箱:yhzhang@sspu.edu.cn

  附件:

  附件1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项目梳理情况汇总

  附件2上海市“学分认可型双证融通”项目申报表

  附件3职业技能鉴定项目与相关专业对应表

终身教育处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