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育)期末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28 供稿:人事处 分享至:

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上海第二工业大学选拔与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管理办法》(沪二工大人〔2011〕197号)的文件要求,学校对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育)开展期末考核。现就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6年度获得“校优秀青年教师(培育)”称号的教师:王见、何成、邵宇丰、李宁、陈诚、高美娜、林晨晔、张田田、苑文仪

  二、考核内容

  获得称号的教师在培养期内,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团队建设等方面的取得的成绩。

  三、时间安排和报送材料要求

  2月28日—3月8日 教师本人填写《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总结报告》(第一到第五项)(一式二份)。附件材料:在培养期内取得的教科研成果的代表性论文(所发表杂志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著作(封面、目录、封底复印件),论文被SCI、EI检索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签章);培养期内取得的课题、所获奖励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其他反映培养期内主要业绩的材料(佐证材料一式一份,装订成册)。在培养期内取得的成果必须署名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上述材料一并交到所在部门。

  3月9日-15日 所在部门审核材料,在《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总结报告》(第六项)填写考核意见后递交到人事处。

  3月16日-3月23日 教师汇报,人事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专家进行考核。

  请汇报人3月15日前将附件1、2及汇报PPT电子文档发至zwzhou@sspu.edu.cn

  联系人:周振武、杨近

  联系电话:50217813,50214472


附件1:2016年度入选校优青培育 总结报告.doc

附件2:2016入选校优青培育 考核信息表(模板).xls


  人事处

  2018-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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