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高级职务候选人学术水平、技术能力评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7-14浏览次数:1

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机关及直属各部门:

  根据上海市新建本科院校与高职高专院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议联合工作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高级职务候选人学术水平、技术能力评议工作的通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15号,附件1)、《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思想品德考察办法》(沪二工大人[2017]107号,附件2)及《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教育教学考察办法》(沪二工大人[2017]107号,附件3)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与工作安排,现启动2017年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高级职务候选人学术水平、技术能力评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学术水平、技术能力评议的申报范围及有关规定

  1、本次受理高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实验技术、图书资料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水平、技术能力的评议。

  2、申报对象需具有本市户籍,或者办理了《上海市居住证》1年以上并在有效期内,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2018年6月30日前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属于本次申报范围。

  3、申报对象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可计算到2017年12月31日。非在岗状态、在行政管理或工勤等岗位工作的经历不能作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在计算时,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待岗待聘、长病假、参加全日制教育等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时间需相应扣除。

  4、除高校教师职务系列和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职务系列满足条件可互跨系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水平、技术能力评议外,不受理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跨系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水平、技术能力评议。

  5、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水平、技术能力评议按《关于上海市有关本科院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技术能力评议的操作口径(试行)》(附件4)要求执行。

  6、申报高级工程师(教授级)按《关于上海市部分本科院校以及高职高专院校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职务申报评议管理办法(试行)(口径)》(附件5)执行。

  7、破格申报按《关于上海市部分本科院校以及高职高专院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破格申报评议管理办法(试行)(口径)》(附件6)执行。

  8、申报者评议系列与学科需与本人现岗位相符合,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及教育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中的二级学科填写(附件7)。

  9、往年未通过学术水平、技术能力评议本年度重新申报者,需按规定提交上次评议后所发表符合要求的成果作为代表作之一。

  10、申报人学术水平、技术能力综合评议结果累计达7分及以上视为其学术水平、技术能力达到相应申报职务要求(学术水平、技术能力“已达到”、“基本达到”和“尚未达到”三种评议结果分别折算为“2分”、“1分”和“0分”)。

  二、申报评议材料及要求

  1、《应聘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一份;

  2、《学术、技术能力评议表》一式五份,申报人到人事处领取。可复印,复印件不能改变任何格式、大小及页码;

  3、学术水平、技术成果材料(进校后的成果材料需署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名称)(需一套原件和五套复印件,每套材料用档案袋装好,每套一袋),论文等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及封底,著作、教材需原件;

  4、《高等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水平、技术能力评议报送材料登记表》一式五份(分别贴在5套学术成果复印件材料袋上);

  5、专业教师需提交《高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业实践项目(企业)手册》及反映专业技术实践水平或能力的有效成果材料一式三份(申报正高职务需二项)。

  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个人需要报送的证书材料(独立装一材料袋)

  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有关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具体要求见附件8);

  3、申报高校教师系列职务人员须提供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书或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具有博士学位满二年者聘任副高职务无需提供)。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节点

  7月10日——7月14日 申报者个人到人事处领取《学术、技术能力评议表》(暑假期间每周一可到人事处领取)。

  9月18日——9月22日 申报者向所在部门递交《应聘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附件9)、《思想政治表现考核表》(附件10)、《教育教学、工作实绩表现考核表》(附件11)及学术、技术成果等相关评议材料(评议表五份;学术、技术成果材料原件一套及复印件五套)、有关证书材料(一套),部门对申报者材料进行审核。

  9月25日——9月28日 各部门按文件精神及部门设岗情况,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文件要求的应聘对象的学术水平、技术能力成果材料进行公示,对应聘对象思想政治表现和业务能力表现进行考核,并提出初聘意见。

  9月29日——9月30日  各部门将申报者《应聘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思想政治表现考核表》、《教育教学、工作实绩表现考核表》、《部门聘任小组初聘意见》(附件12)各一份,《学术、技术能力评议表》一式五份及学术水平、技术能力成果材料一套原件和五套复印件、证书材料一套等交人事处。

  五、评议费用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水平、技术能力评议的评议费为2500元(每套500元,共5套);专业技术实践水平与能力方面材料二套评议费共为500元。评议费用由人事处开具缴款凭证后,申报者到财务处缴费(现金或工行储蓄卡支付)。

  六、提交电子版材料

  请申报者将《高等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水平、技术能力评议报送材料登记表》(附件13)及《个人科研成果情况一栏表》(附件14)电子版发至zwzhou@sspu.edu.cn.,请以申报人姓名为文件名。

  联系人:周振武、路姝娟

  联系电话:50217813


附件1: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15号.docx

附件2: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思想品德考察办法(沪二工大人[2017]107号).doc

附件3: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教育教学考察办法(沪二工大人[2017]108号).doc

附件4:关于上海市有关本科院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技术能力评议的操作口径(试行).pdf

附件5:关于上海市部分本科院校以及高职高专院校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职务申报评议管理办法(试行).pdf

附件6:关于上海市部分本科院校以及高职高专院校高级职务破格申报评议管理办法(试行).pdf

附件7: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doc

附件8: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认定办法(沪二工大人[2017]113号).doc

附件9:应聘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doc

附件10:思想政治表现考核表.doc

附件11:教育教学、工作实绩表现考核表.doc

附件12:部门聘任小组初聘意见表.doc

附件13:高级职务评议报送材料登记表.doc

附件14:(姓名)科研成果情况一栏表.xls


  人事处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