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6-06浏览次数:0

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机关职能部处及直属单位:

  为切实履行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的使命,深化学校教育综合改革工作,完善学校内部考核激励机制,加强学校科学管理和目标管理,准确评价各类工作人员德、能、勤、绩的具体表现,根据《上海第二工业大学部门考核办法(2017版)》、《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职工考核办法(试行)》、《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处级领导干部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现就我校2016-2017学年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考核工作要坚持坚持教育与教学、教书与育人相统一的原则;客观公正、民主公平、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目标导向和分类考核的原则;坚持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内容

  1、部门考核

  2、个人考核

  三、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17年6月5日,全面启动部门考核、个人考核工作。

  2、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以下工作。

  部门考核:

  由工作条线牵头部门负责按目标任务书对二级教学科研单位考核任务完成情况汇总审核,提交校考核委员会工作小组;由组织部负责对机关职能部处及直属单位进行满意度测评。

  个人考核:

  二级教学科研单位、直属单位召开部门述职会,主要负责人代表领导班子向部门全体教职工报告工作,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个人述职,教职工参加对相关处级领导干部的网上测评(具体测评安排另行通知)。

  各部门(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机关职能部处、直属单位)负责对在编在岗教职工进行个人考核,个人考核具体时间节点由部门自行决定,并将拟定的《部门个人考核等级汇总表》签名盖章后报人事处。

  3、2017年7月3日,校考核委员会工作小组会议,对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复核。

  4、2017年7月7日前,部门负责人(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机关职能部处及直属单位)进行校级层面综合工作汇报。

  5、2017年7月11日,校考核委员会会议、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决定考核结果。

  6、2017年7月17日前,各部门应将《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经主管领导或考核组长签名、本人签名认定后)送人事处存档;处级干部《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副职考核表由主考人填写考核结果并签名、本人签名认定;正职考核表本人签名,主考人和考核结果栏由组织部负责填写)送组织部。

  四、其他事项

  1、二级教学、科研单位专任教师个人考核等级被初定为优秀的需达到教学激励计划的基本要求,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不含特殊岗位)个人考核等级被初定为优秀的需有一定的教学科研工作量。机关职能部处、直属单位的优秀名额按工作条线下达。

  2、个人考核等级被初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另附《考核结果说明》,不考核人员另附《情况说明》。

  3、考核相关表格请于人事处网页相关下载中下载。


  人事处、组织部

  2017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