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育)期末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2-15浏览次数:0

各二级教学单位:

  根据《上海第二工业大学选拔与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管理办法》(沪二工大人〔2011〕197号)的文件要求,学校对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育)开展期末考核。现就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5年度获得“校优秀青年教师(培育)”称号的教师。

  二、考核内容

  获得称号的教师在培养期内,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团队建设等方面的取得的成绩。

  三、时间安排和报送材料要求

  2月15日—28日 教师本人填写《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总结报告》(第一到第五项)(一式二份)。附件材料:在培养期内取得的教科研成果的代表性论文(所发表杂志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著作(封面、目录、封底复印件),论文被SCI、EI检索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签章);培养期内取得的课题、所获奖励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其他反映培养期内主要业绩的材料(佐证材料一式一份,装订成册)。在培养期内取得的成果必须署名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上述材料一并交到所在部门。

  3月1日-10日 所在部门审核材料,在《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总结报告》(第六项)填写考核意见后递交到人事处。

  3月16日 教师汇报,人事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专家进行考核。

  请汇报人3月10日前将附件1、2及汇报PPT电子文档发至zwzhou@sspu.edu.cn

  联系人:周振武、吴佳东

  联系电话:50217813,50216012

  附件1:2015年度校优青总结报告.doc

  附件2:2015校优青考核信息表(模板).xls

  人事处

  2017-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