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暑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7-17浏览次数:0

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机关、直属各部门:

  2016年暑假将至,为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根据市教委、公安部门关于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对今年暑期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近期,电信、网络诈骗类案件高发。犯罪分子利用各种方式进行诈骗,如:利用手机短信、电话谎称领导、老师、同学、同乡、亲戚进行诈骗;通过推销文具、化妆品,或银行卡安全账号转账等形式骗取金钱财物;盗用QQ、微信等网络账号进行诈骗等。广大师生应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切勿轻信陌生人以各种名义借钱、借物、购买物品的谎言,以免上当受骗。

  二、各部门放假前要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要求大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安全防范能力,认真做好安全工作;师生员工的手机、电脑等贵重物品,须由本人自行保管好;离开办公室、实验实训场所、宿舍等区域前,要管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气源,确保安全。

  三、各部门放假前要对所管辖区域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将检查情况于7月21日前书面(加盖公章)报保卫处。保卫处将于暑假前,对相关部门进行专项安全检查。

  四、暑假期间恰逢防汛、防台的重点时段,各部门须在放假前做好防汛、防台的准备工作,做到人员、物资和预案的“三落实”,确保通讯保持畅通。保卫处特别提醒:假期教职工车辆请勿长时间停在地下车库,确保安全渡过汛期。

  五、暑期出游时,要将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特别要关注天气状况,重视交通安全,不要乘坐无证、无照人员驾驶的车辆、船舶等交通工具。外出时应遵守各场所的安全管理规定,服从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远离拥挤人群,以免发生失窃和踩踏等事件。

  六、暑假期间,留校学生须服从宿舍管理,宿舍内严禁使用各类违章电器,严禁留宿外来人员。违反规定者,将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七、暑假期间,留校学生外出前应告知辅导员自己的去处和返校时间,以便及时掌握同学的情况。对可能出现的不安全苗子,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并及时上报学部(院)和学校。

  八、门卫和宿舍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学校的规定,认真做好暑假期间出入校门、学生宿舍区域人员、车辆的验证、登记工作,并加强对校区和学生宿舍区的安全巡查。

  九、暑假期间,校内(包括学校所属的各校区)的建筑、装修、施工、办班、培训、讲座(特别是外来人员在学校举办的讲座)、体育比赛等各项活动,须在放假前到保卫处办理相关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否则一律不准进入校园。教职工来校必须出示有效证件,自驾车辆一律凭校内机动车辆通行证入校。

  十、暑假期间,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机关、直属各部门要加强假期安全值班(含电话值班),坚守岗位,认真做好值班登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及时向部门领导、学校总值班和保卫处汇报。暑期值班表(加盖公章)于7月21日前送保卫处。

  校总值班电话:50217410

  校保卫处电话:50214974

  保卫处

  201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