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海职工优秀创新成果奖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8 供稿:科研处 分享至:

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机关及直属各部门:

  根据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新时期上海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18〕6 号)设立“职工创新成果奖”的精神,以及《深化新时代上海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重点行动方案(2021-2025 年)》(沪工总发〔2021〕16 号),加大对产业工人创新创效扶持力度,深化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调动和激发产业工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奋战上海“十四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动力源泉和支撑保障。现将开展第二届“上海职工优秀创新成果奖”评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本市注册的各类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及其下属机构职工,在群众性科技创新活动中取得的高水平且具有职工自身价值的优秀技术创新成果。重点突出一线职工在本职岗位上通过实践创造的具有较高水平、体现一线特色和职工自身价值的技术创新成果。具体评选范围和参评条件详见附件1。

  二、奖励办法

  “上海职工优秀创新成果奖”设特等奖 1 个、一等奖 5 个、二等奖 10 个、三等奖 30 个、优秀创新奖若干。同时,设上海职工优秀发明专利奖、优秀组织奖若干。由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并分别给予特等奖 20 万元、一等奖 10 万元、二等奖 5 万元、三等奖 3 万元的奖励。

  三、申报程序

  1、申请人填写《上海职工优秀创新成果奖申报表》(附件2),将打印好的申报表(一式三份)和相关附件材料交至科研处,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版以“成果名称+所在部门+申报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形式存储,发送至指定邮箱kyjh@sspu.edu.cn。

  2、我校申报的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8日12:00。联系人:黄俊奇、张梦婷,电话:50217734 。

  科研处

  2021年10月18日

  附件1:关于开展2021年上海职工优秀创新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2:上海职工优秀创新成果奖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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