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16
关于开展2024年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拔尖及青年项目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根据《上海市人才计划管理办法》(沪委人〔2023〕4 号)、《关于开展 2024年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和《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教育平台实施细则》(沪教卫党〔2023〕266 号,)有关文件通知要求,现启动2024 年度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项目和青年项目(教育平台)选拔工作,先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拔尖项目选拔对象及范围(一)本校在编在岗教职工,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二)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男性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7周岁(1976年1月1日后出生)。哲学社会科学领域、职业教育领域: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73年1月1日后出生),不论性别。二、青年项目选拔对象及范围(一)本校在编在岗教职工,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二)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男性不超过38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哲学社会科学领域、职业教育领域: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不论性别。三、推荐流程1.部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