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习并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 “双万计划”》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4 供稿:教务处 分享至:

各学部(院):

  4月9日,教育部发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附件1),决定全面实施“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启动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2019至2021年期间,将分别建设一万个左右国家级和一万个左右省级一流本科专业点。通知称,“双万计划”的建设将面向各类高校,不同类型的普通本科高校都可建设一流本科专业,鼓励分类发展、特色发展;分“赛道”建设,中央高校、地方高校名额分列,向地方高校倾斜,同时鼓励支持高校在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建设一流本科专业。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做强一流本科、建设一流专业、培养一流人才,请各学部(院)要认真落实 “双万计划”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学习领会文件精神(附件1)

  请各学部(院)组织本部门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附件1),深刻领会文件精神,积极参与“双万计划”申报工作。

  二、启动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

  必须申报专业:上海市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上海市一流本科引领计划

  建议申报专业:国际商务、物流管理、公共关系学、环境设计等

  自愿申报专业:其他专业

  三、组织填报相关信息采集表(附件3)

  请各学部(院)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预填报工作。

  四、校内交流审核

  暂定5月底前学校组织各申报专业交流、审核,不断完善。后续相关工作要求将根据上级文件进一步落实。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

  附件2: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分专业类建设规划

  附件3: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

  教务处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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