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媒体自查与年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2-06浏览次数:4

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机关、直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发挥新媒体平台在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服务广大师生中的积极作用,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校园网络传播秩序,学校党委宣传部组建了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新媒体联盟,实行了新媒体登记备案制,今年继续开展自查与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以学校、学校各单位或学生组织名义注册的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账号中含有“上海第二工业大学”、“sspu”或学校简称的;账号中含有学校部门或学院名称的;由校内各部门、学院或学生组织注册或者运营管理的),均在此范围。

  二、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新媒体平台信息的统计报送工作,认真做好落实,切实做到宣传到位、统计全面、信息准确。党委宣传部将定期公布经审核备案的校内各级微信、微博名单。

  2、已完成登记备案的各级微信、微博,每年要定期按要求填写《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新媒体(微信、微博)年检表》,报学校党委宣传部进行审查。对没有按时间登记备案及年检不合格的微信、微博,学校有权责令其注销账号或通过法律手段申请关闭其帐号,并对相关单位及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

  3、2017年12月18日前,各单位填写《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新媒体(微信、微博)自查表》,自查整改后填写《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新媒体(微信、微博)年检表》,两份材料加盖主管单位公章后报送党委宣传部(综合楼1107),电子版发送egdgw@sspu.edu.cn。联系人:方蕊,联系电话:021-50217811。

附件1:《上海第二工业大学2017年新媒体(微信、微博)自查表》

附件2:《上海第二工业大学2017年新媒体(微信、微博)年检表》


  党委宣传部

  2017年12月6日